(财见2022年5月17日讯)大牌档是行业用语还是注册商标?两家餐饮公司就因“大牌档”一词的归属诉诸法庭。4月28日,在合肥知识产权法庭第三法庭上,原告南京大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认为“大牌档”是其注册的商标,他人不得使用。被告为巢州大牌档饭店的门店和实际经营者,认为“大牌档”是通用语,不应被注册为商标,故使用“大牌档”不构成商标侵权。4月28日庭审当日,控辩双方没有进入辩论环节。审判长宣布5月19日上午再次开庭。

原告南京大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就是餐饮品牌“南京大牌档”的经营者。被告分别为巢湖市巢州大牌档饭店的各个门店及其母公司安徽省溪味坊餐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天眼查显示,全国范围内,工商部门登记在册含“大牌档”字样的餐饮企业有400余家。本案的判决结果将影响到这些企业是否涉嫌侵权。
0 条评论
请「登录」后评论